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邺城地方,位于浮云界边境,靠近驭风界和青天界。天地合之前,属于蛮荒地带,穷困不堪。可自天地合之后,浮云界跟驭风、青天界的接触,都要经过邺城。虽然比不了紧邻驭风、青天的望洋城,却也让邺城因此而富裕繁华起来。传承数百年的邺家,自然也是水涨船高,发展势头良好。
邺家,就是这邺城之主。
这一日里,邺城主在家中招待客人。吩咐厨下炒几个精致小菜,再备上一壶清香四溢的美酒。多年老友,这般招待,便是亲近。
“如何?”邺城主笑呵呵的问面前的隆华。
隆华端着酒杯,嗅一下,点头道,“好酒,嗅之便有微醺之意,怕是够烈。”
“哈哈。”邺城主道,“得闻你终于迈入融合期,自要准备烈酒来庆祝。来来来,先浮一大白。”
二人对饮,虽是修真高手,亦难以承受这烈酒之辛辣。隆华咧着嘴巴,呼出一口气,道,“这是哪里来的酒?当真酷烈。”酒虽辛辣,却又回味悠长,入腹不觉难受,更有浑身舒畅之感。
“前些时候,飞流商行的掌柜来了,送来一坛这‘一滴醉’。”邺城主道,“那飞流商行,欲在我邺城,寻一立足之地。”
隆华微微一怔,道,“飞流商行?倒是未曾听说过。”
“原本是九州界的一个商行,东家是个变身女子,名叫赵郡。”邺城主道,“这个赵郡,可不简单。据说在青天界,已经打出了名声。如今又欲进驻我浮云界,在望洋城主那里碰了壁,这才想起我邺城。听那掌柜的意思,要不了多久,赵郡会亲自来一趟,要跟我谈一谈。”
隆华道,“望洋城主自家便是跑商出身,哪里容得下旁人去分一杯羹?”
“我们这边,也有两个家族商行,若是飞流进来,怕是会让他们不满。”
“这种事情,你是城主,自己权衡利弊就是了。”隆华虽是如此说,却又补充道,“让飞流过来,稀释一下那两家对邺城跑商的垄断,也未必不是坏事。毕竟,飞流的根基不在我邺城,也更好掌控。”
邺城主点了点头,又道,“你这突然之间突破了境界,这才多少天,外面似乎已经传疯了,说是药膳坊的药膳,十分神奇。”
隆华道,“却有独到之处,你若有空,也可去尝一尝。哦,对了,他们那里,也有一种酒,十分辛辣。只是味道么,比不了这一滴醉。”这一滴醉,确实了得。隆华融合期修为,一杯下肚,竟是有些微微醉。脑子里有些晕乎乎的,说话就随意了许多。“对了,听说那九州界的变身女子,个个都是倾城之色。你可要稳着点儿,莫要被迷住了。”
“哈哈哈。”邺城主大笑,“依我看来,最易被美色所迷者,不是我这种妻妾如云的所谓好色之徒,反而是你这种不近女色的正人君子。”
隆华亦是大笑,邺城主又道,“不过,听闻那赵郡,本是谢天之妻,后来背夫偷汉,跟了飞流商行原本的东家。这般女子,品性堪忧,还是敬而远之比较好。”
隆华自是深以为然。二人正说着,却见下人来报。
“老爷,黄家主来了。”
“哦?”邺城主眉头微蹙,面带不悦。对于这黄家主,邺城主没有什么好感。黄、石二家,两个以商行为主的家族,基本上垄断了邺城的经济命脉。邺城主很早就想对付一下这两家,只是一直没有什么好机会。
“这黄鼠狼,无利不起早,你要长点儿心眼儿。”隆华笑着提醒道。
邺城主笑了笑,对下人道,“有请。”待下人离开,才低声对隆华道,“我很好奇那赵郡的手段,不知道能不能对付得了这黄鼠狼。”
不多时,一个尖嘴猴腮的中年男子,闪身进门,正待说话,看到隆华,微微一怔,道,“隆家主也在啊。”说罢,又对邺城主道,“城主,叨扰了。”
邺城主笑道,“黄家主客气,来得早不如来得巧,且坐下喝几杯。”
“酒水就不必了。”黄家主道,“黄某今日来此,是报案来了。”
“报案?”
“吾儿在家中被贼子打晕了……”
……
邺城虽然不算小,可屁大点儿事儿,依然会传遍全城。
黄家那个纨绔少爷被人敲了闷棍的事情,没几天就传的人尽皆知。许多人拍手叫好,只恨不是自己亲手为之。那些受过欺负的,却是忍不住咒骂那敲闷棍的:下手太轻!怎么不打死他!
邺家的家丁,兼职负责着邺城的治安。三五成群的像模像样的走街串巷查了两天,也不知是否查到了什么,两天之后,这些家丁就没事儿人似的乱晃,好像无事可做了。
反倒是黄家的家丁,还在到处揪人。让人颇为奇怪的是,这些狗才竟是总会对那些长得漂亮的男子。但凡遇到长得漂亮的男子,便抓进府中。有传闻说那黄家的纨绔转了性子,对女子没兴趣了。不过,那些被抓了又被放了的男子,一口咬定自己只是被人辨认了一下,便放了出来。可坊间好事者,却直接无视了这些人的辩解。
作为邺城城主,邺城就是自己的家,邺城主自然容不得黄家如此放肆。他亲自登门,找到黄家主。具体如何交涉的,没有人知道。总之,邺城主出来之后,黄家的那些狗奴才,就消停了下来。再加上飞流商行要进驻邺城的消息,也不知是谁放了出去。坊间便兴起一股城主要对付黄家的谣言。
黄家主自然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,他需要专心对付即将到来的飞流商行。可黄少爷却是个大闲人,他也不觉得外来的飞流商行能撼动黄家在邺城的根基,所以,他最大的心思,还是放在了寻仇之上。
……
关岳已经好几天没有出门了。
作为洛云的小厮,就算洛云出门,他也无法陪同。洛云不让他跟着,说什么“红颜祸水”。关岳觉得这个词就是“羞辱”,可洛云救了自己,洛云的义父也救过自己。虽然对洛云口不择言的毛病极为反感,关岳依然无法恨起来。
不出门也好。
关岳整日里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抱着圆机修炼。
他虽然灵力全无,修为化为乌有,但根基还在,再加上圆机的辅助,修炼起来,速度倒是不慢——至少,比洛云快了许多。
不过,洛云是笨鸟先飞,关岳炼气一层的时候,洛云已经炼气二层了。
进入炼气二层之后,洛云便不急着修炼了,每日里打坐,不是为了汲取更多的灵力,反而是为了温养经脉。经脉的温养还算顺利,有江海从日渐富裕的药膳坊里拿出些许钱财购买一些晶石给洛云,洛云的修炼也是顺风顺水。唯一让洛云有些发愁的是,他必须重新创造一种心法。
以前的那些厉害手段,如今必须都放弃。
毕竟,万一被人认出来,怕是难免麻烦。特别是大寂灭——洛云都记不清自己的各种分身到底得罪了多少人。更何况,那些高明手段,并不是特别适合自己如今的体质,在修炼阶段,益处并不算大。
洛云花了整整七天的时间,终于被他捣鼓出了一套最适合自己现在体质的法诀。一向没有什么起名天赋的洛云,干脆就给这套法诀取名为“浮云诀”。以这套法诀的特质看来,这“浮云诀”之名,倒也挺贴切的。
这一日晚上,一家人在一起用餐。
江海道,“儿啊,你修真也有些时候了。”说着,拿出一个小袋子,袋子里,是几颗晶石。“拿着这些,去买一件趁手的法宝去吧。”
洛云修真之事,在江家,已经不是什么秘密。
查看了一下袋子里的晶石,洛云道,“法宝就不必了。”
江海叹道,“我知道这些晶石,买不了什么好东西。可修真者,总该有个法宝傍身才好。且买个一般的先用着。过段时间,爹爹有钱了,再给你兑换些晶石。我听说,藏宝阁里,一件入品的法宝,要百十颗晶石。倒也不算很贵。”
洛云笑着应一声,也不在意。
他是真的有法宝,只是说了江海也不信。提及那法宝,洛云也有些好奇,不知过去了这许多年,那法宝,如今到底如何了,是否如自己当初推算的那样,产生些许变化。
晚上回到房间里,洛云关上门,背靠着门板,微一沉吟,右手缓缓伸出来,往一旁的黑暗里抓去。
却见那黑暗中,犹如一汪泉水,发生了些许波动。紧接着,洛云的手不见了,竟是好似进入了那泉水之中。片刻,洛云的手缓缓拉出来。
手中,多了一把剑。
——当年谢天想要以此剑斩杀那人,却最终失败。
剑身之上,幽光闪闪,寒气逼人。
来自地狱黄泉的剑,天生杀意!
三千世界归一合!
世人以为,所有的世界都已经合而为一,这世间,已经再也没有了别的世界。
他们却并不知道,还有一界,没有合并,也没有消失。尽管现如今那里已经彻底被摧毁,却依然存在。之所以没有合并,是因为那里本就不属于三千世界。那里,是被踏天者创造出来的地方!
那里,名曰地狱!
感受着剑身上的寒意,洛云深吸一口气,又将剑重新掷入地狱黄泉之中。
可惜,三生石没有了。不然,自己也不用如此费劲的慢慢修炼了。想起三生石,洛云便想起了林天阙。冥王的感情,让他有些压抑,有些唏嘘。
为天地证道——
谈何容易!
这天地,本就无道,本也不需要道啊。
忽然又想起皇后穆影、蝶贵妃、莲妃……想起周景衣、陈煜、吴小楼……想起唐瑜、叶无殇……想起小花,想起幽梦,还有那个女子……
犹如惊涛骇浪一般的感情,让洛云不堪重负,不堪回首。
那些人,有些反目成仇了,有些已经逝去。还活着的,不知还有几个仍在等着自己。说不得,将来得盖一个房间很多的大宅子,不然,这么多人,怎么住得下……
……
九州界。
暗影岛外。
林源最近在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,一直思考了很久,最终,他觉得,自己应该叫唐瑜,虽然自己确实是林源。
但他觉得,自己还是要唐瑜比较好。
因为林源,是林天阙的儿子。而林天阙,是冥王的王妃。
“从今以后,你便叫我唐瑜好了。”
江瑶看看唐瑜,苦笑一声,道,“你叫什么,都改变不了你们母子二人跟谢天……”
“你应该没什么大事,赶紧走吧。”唐瑜打断了江瑶的话,催促道。
江瑶讪讪一笑,道,“当年孤星待我不薄。若非有她,我也不会有今日修真长生之幸。你跟孤星的关系……唉,希望你一切都好。”
“你去哪?”
“去哪不好?”江瑶道,“我与谢天,本也没什么纠葛,更没兴趣掺和你们乱七八糟的事情。我要去专心修炼了。也许有一天,我也可以永生不死。”
唐瑜看着江瑶,摇摇头,“永生,也没什么好的。”
“呵呵,我没你那么高的境界。我就是一俗人。永生不死,就是我的追求。”江瑶抱了抱拳,“保重。”言毕,正欲离开,却又忽然驻足,回头看着唐瑜,道,“我觉得吧……反正谢天什么时候会回来,还说不准,你闲着也是闲着,不妨想一想,如果谢天回来之后,是个男子之身,你该如何。”说罢,哈哈一笑,飘然而去。
……
正源山上,剑墓。
每年的这个时候,正源宗的弟子,都会过来,在剑墓前祭拜,祭拜他们的开山祖师:徐金花。
曾经叱咤风云的郑源宗开山祖师的名字,带着浓郁的乡土气息。所以,正源宗弟子提及祖师,不喜欢称其全名,反而只叫:金花剑主。
弟子们祭拜完毕之后,便会离开。而主持祭拜典礼的宗门长老,却并不会离开。长老会在这等着,有时候不需要等太久,有时候会一直等上几个时辰。
总之,在日落之前,还有人,会来到此地。有时候,是她本人来,有时候,会是她的侍女过来。年复一年,大概人情总会淡薄下来。最近许多年,她本人已经很少来了。
今年也没有例外。
晚霞遍天的时候,一行几个女子,从山下悠悠而来。为首那女子,倒是已经来过多次。长老见到是她,微微一笑,躬身见礼。
那女子赶紧还礼,道,“长老,一年不见,一向可好?”
“好,呵呵,姑娘修为,又进步了。”
女子笑笑,也不多言,带着那班女子,径直来到剑墓之前,伏地拜倒。“幽梦仙子座下,晚辈李芳华,奉老祖之命,前来祭拜金花剑主!”
礼毕。
李芳华起身,跟着长老一起下山。
闲聊一阵,李芳华道,“长老,可知邺城在哪个方向?”
长老指了一个方向,道,“此去可不近。不知李姑娘去邺城何事?可需要帮忙?”
李芳华道,“也没什么大事。”
这显然是敷衍之语,不过既然对方不说,长老也是识趣的,并不多问。又客套一番,送了李芳华下山,长老这才折返。
……
树大招风。
药膳坊的生意越来越红火,关于药膳的传闻,也是越来越神奇。一些心怀叵测之人,便盯上了药膳坊。
黄家主的请帖,让江海惊出了一身汗。黄家在邺城的名声可不太好,江海不想去,却又不能不去。在黄家待了半个时辰,回来之后,江海找到了洛云。
见关岳也在,江海也不避讳,直接问道:“儿啊,你老实跟爹说,你是不是打了那黄家的少爷?”
洛云见江海满面愁容,又想到关岳那漂亮脸蛋儿,十分醒目,想来早晚会被黄家人知道。所以也不隐瞒,道,“黄家找麻烦了?”
江海闻言,知道洛云是承认了,叹道,“到底是怎么回事?何以无故打那纨绔?”
洛云简单说了,江海气道,“也是该打。只是……如今却是麻烦了。那黄家认出了关岳,还说打人的,必然是你。如今,黄家说了,要么把这药膳坊五成的利润给他们,算是合作。要么,就把你抓了。”江海叹道,“江家虽然不是世家,但世家那些心思,你爹我还是知道的。其实即便你没有打人,他们总也会想到法子,来黑了我们的药膳坊。今日里纵然退后一步,分他们五成,待到将来,我们父子,也落不下好下场。”
洛云看了江海一眼,颇为认同他的看法,遂问道,“以爹爹看来呢?”
“舍了家业跑路,自然是心疼。”江海道,“可也是最稳妥的了。黄家虽然势大,可离了这邺城,也不算个事儿。”
“太可惜了。”洛云道。
“那就把药膳坊的五成份子,送给另外一家。”江海道,“比如送给隆家。我们这般示好,隆爷又是个重情义的,必然会护你我周全。”
洛云忍不住笑了,“爹爹倒是好算计啊。”
“没什么值得炫耀的,只是还不算傻。”江海没有洛云这般好心情,笑不出来。“没有大树依仗,任何生意都不好做。”
见江海心痛模样,洛云也是惭愧,道,“都是我的错,若非如此,药膳坊也不用送人一半了。”
江海却摆摆手,“黄家要吞咱药膳坊,只是个由头,不差你这点儿事儿。只是黄家那纨绔,心狠意毒,据说前些日子被城主训斥了,稍稍老实了一些,却也是本性难改,可要小心一些。”说罢,又看向关岳,似乎有话要说。
“爹,时候还不算晚,你先去找隆爷谈谈吧。”洛云忽然说道。
江海看看洛云,点点头,这才离开。
等江海走远了,关岳道,“老爷想让我走。”
洛云道,“是啊,我不是说了吗,你就是祸水。我爹是个明白人。”
关岳犹豫了一下,道,“那我还是走吧,今日江家的损失……将来关某必然十倍奉还。”
洛云好笑的看看关岳,道,“走?岂不是怕了他黄家?你是少爷我的跟班儿,少爷我自然会护你周全。不过一个纨绔,一个明显富不过三代的家族,没什么好怕的。”
关岳心下感动,道,“谢少爷,只是……”
“谢就不必了。”洛云意味深长的说道,“只待将来,你若是翅膀硬了,莫要忘记我对你的好,反倒是要杀我,我便知足了。”
关岳苦笑,“少爷说笑了,少爷和老爷待小的恩重如山,小的绝不会做那忘恩负义之事。”
“那就好,那就好。”